“刷视频就可以领红包
不刷错过十个亿!!!”
当你看到这样的消息
你心动吗?
大家大概率想不到
“刷视频,领红包”的行为
也会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相关联吧?
2022年6月24日,萍乡网安一举破获三起通过这种方式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抓获嫌疑人7名。

01
贪图小利,呼朋唤友一起“赚钱”
2022年2月份左右,犯罪嫌疑人易某在网上认识一网友(具体名字不详),该网友告知易某可以通过网上骗取别人的微信号再将微信号卖掉的方式赚钱,易某受其蛊惑,于2022年3月份左右开始利用电脑、手机通过QQ、微信、抖音等网络交友平台发布刷视频可以领红包的虚假信息,进而骗取别人的微信号,最终卖给“号商”进行非法获利;尝到甜头的易某出于“义气”,叫上朋友彭某在安源区某宾馆租用一房间,二人一起实施该违法行为。
之后感觉规模还不够大,二人又纠集韩某某、杨某加入,并将在宾馆租用的工作室换到萍乡市安源区某小区一出租房内。截止到2022年6月24日,易某等人非法获利6万余元。

02
靠非法手段来钱,不费吹灰之力,“好友”欲依葫芦画瓢,如法炮制……
2022年3月份,彭某某、王某某二人得知易某正在实施的非法手段能够赚钱后,分别前往易某处“学习”、了解了如何骗取、贩卖他人微信号方法,并决定依葫芦画瓢“大展身手”。不久,彭某某、王某某分别成立各自为首的犯罪团队,以相同作案手法进行该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3月至今,以彭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获利3万余元,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从中非法获利3.5万余元。

03
非法“赚钱”一时爽,结局终落网
2022年6月,萍乡市网安支队接上级下发案件线索,初查后发现有关线索直指以“易某”、“彭某某”、“王某某”为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团伙。支队将线索下发至属地公安机关后,安源区网安大队立即展开缜密侦查,以最快速度摸清了该团伙组织的架构,并先后查明了易某、彭某某、韩某某、杨某、彭某某、宋某某、王某某等人的涉案情况。
通过多警种部门协同合作,萍乡公安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对易某等嫌疑人进行收网抓捕。最终,易某、彭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现场缴获作案手机35部,电脑11台。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网络时代
公民个人信息成了“香饽饽”
不少不法分子想方设法多渠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此非法获利
“免费红包、福利”的背后隐藏着巨大风险
不仅可能导致账号被盗、隐私被曝
甚至还会变成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作案工具
网警叔叔再次提醒
加强防范意识
除了银行卡和电话卡外
个人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QQ号
也应保护好!!!
来源:萍乡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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